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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母亲工伤遗属生活费停发2年多了,望领导解决。
来信日期: 2017年5月24日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母亲名叫关**,身份证号码:63012119501014****,是青海水泥厂职工李**的妻子。我父亲李**1965年参加工作,生前是青海水泥厂烧成车间值班主任,因常年从事水泥建材行业,受工作环境和条件的影响,于1989年8月住进西安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因病情恶化不幸于1990年2月死亡,后经陕西省铜川市职业病医院诊断为0-1期矽肺。根据全国总工会(84)活字344号文件精神,我父亲因公死亡,后来厂里处理发放了三个月丧葬费和生活费1120元,我母亲是已故遗属每月发一定的生活费,2004年交于西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放,由于母亲年迈,我又在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老家工作,为了便于照料我母亲于2007年7月将我母亲的户籍迁回我处。一直到2015年4月我母亲的生活费一直是正常发放打入我母亲的储蓄折子,之后突然停发,这期间我们也联系到厂里办理相关手续的工作人员进行办理,也在亲自带我母亲回去过,找到现管理此事的大通县人社局工伤科补齐了我母亲的相关资料和手续,回来后几个月还是没有发放,联系工伤科后得知需要我父亲的身份证号码才能发放,我父亲去世已经27年了,27年前人们对身份证并不重视,就连当时处理文件上也没有身份证号码,我们也托人在当地的派出所户籍室查询,都没有查到。实在没有办法,望领导帮助给予解决。我母亲现年67岁,身体也不是很好,总不能一次一次从陕西回青海跑来跑去,一年多时间也没有办理好,望领导能帮帮我们。

回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青海水泥厂工亡职工李**妻子关**在2015年4月前由大通县社会保险服务局发放供养亲属抚恤金。2015年4月份因大通县社会保险服务局工伤待遇服务系统中关**的个人信息有误,故待遇无法正常发放。大通县社会保险服务局核查资料后向西宁市社会保险服务局联系解决此事,西宁市社会保险服务局已在待遇发放信息系统中做相应处理,可在2017年6月份恢复正常发放,并补发相关待遇。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西宁市人社局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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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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